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烟花爆竹退出后首个春节平安和谐,维护“两节”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稳定,省政府安委办决定从2021年1月30日起到3月15日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。